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啦!截至3月31日,具体看这里~
| 招商动态 |2017-01-21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啦!
怎么申请?
积分入学对象是哪些?
我知道你脑子里一定有很多疑问,
别急,小布一一给你解答!
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答问
01
问:
新实施的《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
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报名就读我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区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按顺序位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一类:父母在我区购房(房产性质为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第二类:“政策性借读生”,主要对象为获区、市级相关荣誉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人才引进子女、优秀高技能人才子女、镇海区重点骨干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子女及镇海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子女。
第三类: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地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参加积分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我区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申请。
其他不符合在我区积分申请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自主选择到有空余学额的我区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但由于学额有限,可能无法全部予以接纳,特提醒各位家长,尽早陪同子女回家乡报名,以免担误孩子就学。
02
问:
积分入学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积分入学对象就是上述问题中的第三类对象,也就是持有有效居住证,且符合相应条件的 “无房无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除外)。
03
问:
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积分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的条件和以前的入学条件比有没有变化?
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微调,总的还是四项基本条件:
1.父母均在镇海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
3.父(母)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市本级(指镇海区、北仑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奉化区以及高新区、大榭、东钱湖等)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2017年入学的,截止2017年3月31日,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但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入学申请人,可以通过参加积分为子女提出申请(2018年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04
问: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地点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1.外来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入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3月31日前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评手续。
2.窗口人员受理核对后,退回原件,按规定启动综合积分申请程序,并在一个月内通知流动人员领取本人综合积分确认单(或发送手机查询二维码)。
3.入学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将积分确认单(原件)(或手机查询二维码)及相关报名材料一同交居住地区域报名点(到时由区教育局公布)进行报名登记。
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综合积分)受理窗口:
镇(街道)
地址
联系
